
“这个罪将终生无法抹去。我会以此为契机,过上与以前不同的生活。”
“一切都是我的错误和失误。我会真心悔过。”
因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而正在服刑的歌手金浩中呼吁宽恕。
19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5-3部对金浩中等4人因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危险驾驶致伤)等罪名提起的上诉审第二次公判日进行了审理。
身穿囚服出庭的金浩中一瘸一拐,面容剃得干干净净。金浩中在律师辩护期间始终低着头,似乎在反省。尤其是在“如果站着不舒服就坐着说”的指示下,金浩中仍然站起身来进行了最后辩护。
金浩中在最后辩护中读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悔过书。他表示:“对社会造成了麻烦,深感抱歉。也对受害者老师感到抱歉。因为我的事件浪费了公共权力,也感到抱歉。在这里度过的四季中,我仔细反思了自己的错误。努力争取反省的时间。”他低下头说:“我知道这个罪将终生无法抹去。此次事件将成为我生活的契机,我会过上与以前不同的生活。”
接着金浩中表示:“一切都是我的错误,我的失误。我会真心悔过。”
与金浩中同在的前所属公司代表也表示:“我仍然梦到那天。那时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判断,我自己也无法理解。今后我会努力以正确的思维生活。”经理人全某也表示:“我很愚蠢。我会铭记法律的严肃性,努力悔过。”
当天,金浩中的律师重点辩护了对酒后驾驶事故的否认。律师表示金浩中在事件当天并没有摇晃或跛行,并引用了金浩中过去的出演视频和诊断他的医生的YouTube视频作为证据。
此外,律师对事件当天金浩中在酒吧的监控视频中与女招待在一起的画面表示:“金浩中与女招待的手势并不是为了扶持他,而只是亲密的表现。”并称:“判断金浩中难以正常驾驶是没有依据的。”
同时,金浩中方面对酒后驾驶后让经理张某虚假自首的指控也表示是协助。律师表示:“金浩中和其他被告是亲属关系或长期共事的人。金浩中只是跟随经理们的决定。”
关于酒后驾驶的手法疑惑,律师表示:“金浩中知道经理会出席警方调查。由于警方出席,事先喝酒准备是没有必要的。”并在上次庭审中再次强调。
律师在最后辩护中表示:“金浩中承认自己的所有错误,深感责任并悔过。然而此次事件并不是金浩中的酒后驾驶造成的事故,而是在驾驶中操作手机引发的事件。当然,他也意识到这一点是错误的并在悔过。”并表示:“平时他通过调节状态不大量饮酒,这在国科院的鉴定和警方调查中也得到了证明。”
对此,检方没有提出特别的辩论,表示:“被告方提出的内容在调查过程中已经全部出现。”并请求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方对金浩中提出了与一审相同的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金浩中因在去年5月在首尔江南区新沙洞驾驶时撞上出租车后逃逸,并让经理虚假自首而受到指控。当时金浩中的经理进行了代理自首,所属公司代表李某、前某部门长等因试图销毁事故证据而被起诉。
金浩中在事故发生17小时后出席警方,以逃避酒后驾驶处罚而故意多喝酒的“酒驾”手法也受到质疑。
金浩中在去年11月的一审中被判处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对此,金浩中方面提出了上诉。金浩中在第二次公判前填写了100张悔过书,向法庭呼吁宽恕。
[池承勋 Star Today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