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名誉毁损罪被起诉的朴秀洪嫂嫂李某被判处罚款。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9单独法庭于11日上午对因违反《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法律》(名誉毁损)被起诉的朴秀洪嫂嫂李某判处罚款1200万韩元。
当天,法庭表示:“被告因与丈夫的挪用公款等法律纠纷而受到舆论关注,为了形成有利的舆论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并指出“被告显然有强烈的诽谤受害者的意图,不仅在聊天群中发送了诽谤信息,还通过互联网文章评论等方式进行更广泛的传播,罪行性质恶劣。”
接着表示:“由于受害者的职业特性,名誉毁损程度很大,虚假事实至今仍在互联网上传播,造成持续的损害。被告以自己和家人所处的情况为借口,提出难以理解的辩解,并未向受害者请求宽恕。”
朴秀洪夫妇于去年10月以名誉毁损罪起诉了李某。检方表示,李某因诽谤朴秀洪,在KakaoTalk群聊中发送了包含“朴秀洪在节目中与女性同居”的虚假信息。
检方在9月举行的结案公判中表示:“在易于传播的聊天群中,对知名受害者发表致命的虚假内容,损害了其名誉,罪行性质不轻”,因此对李某请求判处10个月监禁。
嫂嫂李某在最后辩论中呼吁宽恕称:“因一条评论被贴上了挪用116亿韩元的标签,孩子们也遭受了指责,因此女儿受到精神创伤,正在接受精神科治疗和心理咨询。”
朴秀洪的亲兄弟夫妇自2011年至2021年间负责朴秀洪的管理,涉嫌挪用公司资金和个人资金等数十亿韩元。在一审中,亲兄弟朴某被判处2年监禁,而李某则被判无罪。目前正在进行上诉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