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在演员韩艺瑟的文章下留下恶评而在一审中被判罚款的恶评者,在上诉审中获得无罪判决。
据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5-2刑事部(法官金勇中)对被控侮辱的A某宣判无罪。检方未提出上诉,最近判决已生效。
A某在2021年对韩艺瑟相关的文章评论道:“所以混蛋和无赖是不行的。该有点年纪的样子。四十岁了在干什么?”韩艺瑟因此对A某提起了侮辱控诉,检方对其进行了30万韩元的简易起诉。
A某对此请求正式审判,并在一审中否认了指控,称“评论中使用的表达并不是会损害社会评价的侮辱性表达”,并且“也不是指向受害者(韩艺瑟)的评论”。
然而,一审法庭认为“考虑到该文章旁边标注了40岁这一点,该评论被认为是指向受害者的文字,或者至少是指向包括受害者在内的相关人物”,因此判定有罪并判处30万韩元罚款。
然而,上诉审法庭认为“不能断定A某使用的表达过于恶意”。
同时表示“关于著名艺人的各种谣言频繁出现的情况是现实”,并认为“A某并不是对受害者个人的蔑视,而是对娱乐圈行为的蔑视。”
同时指出“A某的这种评论显然是错误的行为”,但“并未具备足以成为处罚对象的违法性”,因此宣判无罪。
[金素妍 Star Today 记者]